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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获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
3、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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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审核后,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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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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