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按揭中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5 17: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揭的房子离婚时分割情况如下:
    1、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由双方共同还款的,由产权方所有,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怎么判定夫妻共同财产
    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财产的来源。
    凡是婚后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取得财产的时间。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财产的使用性能。
    如果该部分财产价值较大,在家庭财产中占有份额较重,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从财产与夫妻双方的人格和身份所具有的特定关系分析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财产按揭房离婚的分割方式: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如果约定不成的,按照房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约定且该房屋属于一人名下,并由登记方支付首款的,应当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人所有,再由登记人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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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分配按揭房的方式是: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子应当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或婚后按揭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子应当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