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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停工应该找哪个政府部门

业主维权
2024-03-15 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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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农村房屋是购买的吗?购买多长时间了?如果墙体裂缝还在保修期内,就可以向建设方要求保修。不保修自己修理让赔偿

  • 相关法律对企业停工停产没有作出规定,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了规定。
    具体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另外,企业拆迁停工停产补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非住宅的房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的评估的计算方法为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每月的租金,加上每个月的净利润,再乘上修正系数,加上职工每个月的生活补助,再乘上停产停业的补偿期限,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每个月的租金是由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房子停工一般找住建局。住建局承担建立辖区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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