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企业注销劳动仲裁有用吗

劳动仲裁
2024-03-15 17: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发行仲裁结果,转移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追究劳动报酬。
    二、劳动争议主体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所有者和义务所有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一些问题的规定》第50条第8条第8条的规定,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四、清算组即清算机构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使用者进入破产清算,劳动者在选择相对一方的主体时,必须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申请者。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条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
    (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三)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四)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五)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六)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七)提交清算报告;
    (八)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九)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十)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有用,如作为被仲裁方的公司注销的,可以由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裁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 劳动仲裁立案期间公司如果达到注销条件的可以注销,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