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生意不好想开除几个工人工人可以要经济赔偿吗

2019-07-06 12:3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若用人单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务关系的,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这种时候,理应赔付每年度一个月的个人工资;如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在开除一个月前没有做任何告知的,还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要看员工的处罚决定(开除)是在仲裁前还是在仲裁时请求裁决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已被开除,双方正是因为对这一开除决定有异议才仲裁的。这个修改却是对开除决定进行修改,对于新的开除决定,还没确认双方是否有争议、未经过仲裁程序呢,何况你这个修改也与原有证据不符(开除通知),有意义吗。
    如果是申请仲裁庭裁决“职工因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实践中可以改。
  •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如果公司有违反,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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