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问我的交强险到期了,然后昨日未带驾驶证被交警扣了车,然后我马上补了保险,该如何取车呢

2019-07-06 12:3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发生事故交警扣车的依据是《道交法》的第七十二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3天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这个约定完成的时候不能超过20天。
    超过20天,必须要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最长不能超过60天。

      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交警会在2天内将这个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3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可是重新鉴定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提出重新鉴定,这个结论就生效确定了,确定的5天以后,交警蜀黍就会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
  • 交通事故尚未结案的,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提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 驾照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就可以办理换领驾照。流程为,一是交验到期驾驶证、彩色照片1寸三张及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二是进行身体检查;三是审核换证;四是领取新证。   新版驾照对照片的要求比旧版驾照更严格,须是近半年内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片,不得穿白色衣服和制服,照片不需要身份证号码,规格为一寸,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人头部分占照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左右,照片一定要清晰可辨。办理新版驾照者可以自己提供照片,但应该是用数码相机照的,自己提供的照片必需符合要求,建议最好到车辆管理部门的办证窗口统一照相和体检。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十五条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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