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持续、经常的家暴是虐待吗,家庭暴力是什么

家暴
2024-03-16 10: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以及性虐待。身体暴力的,如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行为;精神暴力的,如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行为。
    性暴力的,如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行为。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虐待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持续性经常性家暴属于虐待。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是虐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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