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治疗期申请延长期间工资如何算

讨薪
2024-03-16 12: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延长可以延长至1年。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30日内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的标准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发放,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造成工伤需要暂时住院接受工伤治疗的,属于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
    停工留薪的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但是工伤伤情特别严重的,经申请可以再延长十二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个月工资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一般最长支付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支付期限,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