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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权利限制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
2024-03-16 13: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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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1、周边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范围为最大限度;
    2、中心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中心;
    3、折衷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所表示的内容为准;
    4、等同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5、禁止反悔原则,即对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的解释作出一定的限制,防止专利权人出尔反尔。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如下:
    1、周边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范围为最大限度;
    2、中心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中心;
    3、折衷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所表示的内容为准;
    4、等同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5、禁止反悔原则,即对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的解释作出一定的限制,防止专利权人出尔反尔。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
  • 专利权使用的限制性规定是对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临时过境等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以及对于他人能证明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第七十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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