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离婚后想拿回抚养权该怎样处理

子女抚养
2024-03-16 14: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拿回孩子抚养权的,首先可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同时举证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如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对方的经济条件不足以抚养孩子的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一、离婚后怎样夺回抚养权
    1、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子女抚养权:
    (1)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后,可以变更抚养权;
    (2)出现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想把孩子抚养权要回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如果对方不同意,当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