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留置权如何确定到期债权

抵押担保
2024-03-16 17: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
    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可能需要通知债务人。也就是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则必须先确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履行,宽限期过后债务人仍不履行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
    如果已经约定了宽限期限的,则无需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1、留置权人可以在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过后,对留置的财产进行处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