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放弃遗产继承准备材料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4-03-16 17: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房产证等要继承的遗产证明;
    3、证明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必须当场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书写并签字,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遗产放弃继承需要当事人的一些身份方面的证件,比如说身份证,还有就是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书,这个证明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有这个说明书就不能够代表当事人自愿的放弃的意思,并且在放弃之后是不能够随意撤销。到目前为止,公证员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有一项公证是不可或缺的,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所谓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一般都是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之下,而遗产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取得,而其它继承人不要该遗产时,就要有明确的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的声明为表现形式。
  •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公证的文书;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四)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