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骑的电动车,我的店员在下班的过程中,乘坐我的电动车,在下班的途中,她没有座好掉下去,把腿骨折了,我给她出了医药费,她还要我给她三个月的误工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是免费,而顺路带了一下,再说了她没有座好,导致这个事故的发生,请问她没有责任吗?

2019-07-06 14:03: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的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这是对有合法夫妻关系的夫妇而言的。对于离婚后夫妇双方有无扶养义务,法律没有规定,只是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医药费如何负担法无明文规定。
  •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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