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17 08: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1)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分配具体如下:
    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
    如果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2、举证责任是可以转移的。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证明达到了表见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就向医疗机构转移。
    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证据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医疗机构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医疗机构提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的证据,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并非倒置,而是举证责任转移的法律后果;
  •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是:
    1、一般由主张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依法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由医疗机构证明其不存在过错。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是:
    1、一般由主张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依法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由医疗机构证明其不存在过错。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