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今年11岁,前两天被车撞了,对方全责,门牙被撞掉两颗,不能修补,咨询过医生,现在只能临时装两颗假牙,到满18岁才能植牙。这种情况如何赔偿?另外能评残吗?

2019-07-06 14:57: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以下8种情况全责:
    1、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有些道路会分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目的就是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如果司机在非机动车道的上行驶的时候,万一不小心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话,那么机动车主就需要负全责。
    2、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
    开车时候在经过红绿灯路口时候,绿灯准备要变黄灯,在斑马线上行人也准备通行时候,如果车主开车驾驶入人行道斑马线撞到行人的话,那么司机就是要负全责的。
    3、并线时候
    在城市开车,一般情况下,车多路少,交通堵塞非常严重,因此容易遇到车辆紧急并线、抢行和被抢行的 情况发生,如果紧急变更车道碰撞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那么紧急变更车道的车辆就需要负全责!即使你打了转向灯,在车辆并线的、变更车道的情况也要小心谨慎!
    4、车辆掉头撞到对面的来车
    一般情况,在车况掉头时候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车祸事故,掉头车辆是要负全责的,因此,在路口掉头时候,要更加小心谨慎!
    5、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在一些车辆和行人比较多的路段,如果车上的乘车人需要下车时候,多数车主都会选择停车,但是在打开车门,需要检车车辆周围情况,如果不留心,下车打开车,来车或者行人因为没有猜测到的你的意图,万一出现碰撞的情况,那么车主就需要负全责。如果千万不要在路上随便停车!如果要停车,那么就需要检查和留心路边情况,小心谨慎通行!
    6、车辆逆向行驶的时候
    有些司机不小心错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不想多交些钱,心想只是错过一点点,那么只要选择倒回去就好,由于其他车辆都是同向行驶时候,你的车辆是逆行的时候,那么出现碰撞的时候,那么逆向行驶的车就需要负全责。
    7、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一般情况下,在机动车道或者高速公路上,一般是不允许车辆停车的,因为突然停车,后车无法预测,那么车辆就很容易发生碰撞,导致后车出现问题,那么这些道路上停车的车主就需要负全责。
    8、左拐弯没让直行
    一般情况下,拐弯车辆是要让直行车辆,如果没有让行的话,那么转弯车辆撞上直行车辆,那么转弯车辆是要负全责的,因此,在车辆会车时候,转弯车辆就需要注意啦!
  • 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非法用工赔偿标准要求赔偿。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八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九条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4年l月1日起施行。
  •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饿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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