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医验证轻伤二级,公安局以立案而不抓人,受害人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7-06 15:05: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致轻伤根据下列情况来确定如何进行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并认为可以立案的,当时就应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第一百七十七条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 立案,只代表公安机关认为有刑事犯罪的可能,主要目的是侦察案情。 如有需要,公安机关报检察院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调查,如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掌握了证据,可以对其传唤,如没有证据是不能传唤的。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可摧问办公单位案件进度,投诉是不起任何作用的。
  • 家庭暴力轻伤二级可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家暴是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因此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且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因此受害方可以根据暴力程度、次数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主张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