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问房屋过户去哪办

房屋产权
2024-03-17 14: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过户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如下:
    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当事人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并现场勘查和评估;
    5、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
    6、办理手续,合法房产证。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设立登记主义,当事人想要取得房屋权利的,应当办理登记,只有办理了登记后,当事人才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然后不动产登记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那么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去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过户要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过户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