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多,男方不跟领结婚证,现其母亲百般刁难,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想离婚,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孩子。请问我想离婚,该怎么办?本人目前属于家庭主妇,想要孩子,这种情况我该怎么争取到我的最大利益,谢谢

离婚
2019-07-06 15:4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一)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因此,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二是相婚者。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
    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
  •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具体情况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 、是否有充足时间照顾子女等等。相关司法解释跪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久治不愈的疾病等情形,可以跟父方生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没登记结婚,就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所以在法律上不叫离婚,而称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尽管不叫离婚,但仍然有可能存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1、子女抚养。
    虽然没有结婚,但所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法院在处理时参照婚生子女抚养关系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有谁抚养和抚养费问题。
    2、财产问题。由于没结婚,所以形成的财产不叫“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视为合伙性质的共有财产,一般也是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在处理时,一般是根据对形成财产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