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居住权的房屋能出租吗

房屋租赁
2024-03-17 17:0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居住权的房屋一般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有居住权的房子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有居住权的房屋一般不能出租,但是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居住权仅意味着该公民可以居住该房屋,但不代表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既然不享有所有权,就不能处分该房产,不能处分就不能将其出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