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现在进行强拆合法吗,法律如何规定

拆迁补偿
2024-03-17 17: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其法定程序为:
    1、查明事实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5、行政裁决阶段。
    6、强制执行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现在的司法强拆,并不一定都是合法的
    司法强拆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现在的司法强拆不一定合法。政府组织拆迁工作时应当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助,被拆迁人不配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强拆,采取暴力威胁、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实施强拆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