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商标价值评估的特性有什么

商标
2024-03-17 18: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的价值评估是对商标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首先确认评估对象和范围,考察市场上商标的闲置资源的库存量,对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类型进行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法律分析:商标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商标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商标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
    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期为时间坐标,按这一时点的市场、环境、商标信誉及其预期对资产进行评价;市场性,是指商标评估是以模拟市场为依据,以商标市场和本金市场为参照系,对商标价格属性做重新描述;商标的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按市场标准检验;预测性。
    是指商标在未来时空的潜能来说明现实、例如用预期收益来反映商标的现实价格;公证性和咨询性。公证性是指商标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商标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相互矛盾的商标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咨询性是指商标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评估意见,这个意见本身无强制执行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法律分析:商标权价值评估程序如下:
    一、明确评估目的评估目的即商标权发生的经济行为。
    二、向委托方搜集有关资料,搜集的资料有:
    1.委托方概况。
    2.商标概况。
    3.商标产品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包括市场环境、同行业情况、商标产品的信誉、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4.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情况。
    5.委托方未来经营规划。
    6.未来财务数据预测,包括:生产、销售预测;成本费用预测;损益预测。
    7.相关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其影响。
    三、市场调研和分析。
    四、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确定有关指标商标权评估较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评估商标权主要是分析确定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三项指标。
    五、计算、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评估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