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注册异地公司,流程如下:
1、异地公司注册名称的核定;
二、工商登记注册;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跟《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六、统计证。
七、建立社保账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诉的执照作为经营范围的证明,申办子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