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9月2日晚上11:00,我和我的朋友并肩坐着一辆电池车。我在中间,我的朋友在右边。我被一辆反方向行驶的电瓶车撞了。当时,如果我不觉得不舒服,我就不会报警。现在是第二天早上。我感到头晕。报警有用吗?我和打我的人来自同一家工厂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7 20: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或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人身损害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如果达到轻伤以上,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人没受到伤害但车辆受损的,对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它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 1、发生车祸要及时报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