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妇犯罪是否会被拘留

刑事拘留
2024-03-17 20: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孕妇犯罪,如果符合拘留的条件的,可以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孕妇打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会被拘留,可以视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但是并非所有的孕妇,都不进行拘留关押,需要看具体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法律分析:孕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并不适用于孕妇。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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