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年和朋友合伙办一公司,他是法人。去年公司效益不好,他退出了,法人转让给我,并且协议转让之前所有债务由他承担,年前听说他欠款过多,跑路了,前一段时间我这收到法院传票,说是他担任法人期间给某公司打了欠条,欠款十万,盖了公司章。现在对方公司起诉到法院,马上开庭,我该怎么办?

2019-07-06 16:0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可以不出庭,法律没有规定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必须原告出庭。
    原告不出庭,要委托其诉讼代理人出庭诉讼,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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