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样收集证据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8 05:2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据的收集:
    1、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存款、房产等。
    2、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比如双方收入证明等。
    3、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比如照片、鉴定报告等。
    4、可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离婚证据的收集:
    1、收集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存款、房产等。
    2、收集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比如双方收入证明等。
    3、收集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比如照片、鉴定报告等。
    4、收集可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收集离婚证据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者是委托律师收集离婚的证据,收集证据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证据合法、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的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如果因权限无法收集的,当事人可以向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申请依职权调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