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中介公司签合同租了一个房子,签的是一年的合同,合同上要求到在第三方名为 会分期 的平台办理一个每月自动还款的一个协议,也就是分期租房,当时也不知道是贷款性质的,现在要退房,但是 第三方那边的还款像贷款买房一样,如果不还,会有滞纳金,但是中介不给取消这个合同,如果我们直接退房,第三方 会分期 这边的网上电子协议 后期还成立么? 我们离开后产生的违约金 需要支付么

2019-07-06 16:2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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