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收取押金,辞职不退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8 08: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企业收取员工押金是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企业收取员工押金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解决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