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审
2024-03-18 10: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判决后取保候审自动解除规定吗
    1、法院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判决实刑的收监羁押服刑,判处缓刑的进入考验期间。如交纳保证金,被告人或者近亲属可以持收据到公安机关办理退回手续。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证据保全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
    (二)被采取证据保全的场所、设施、物品与违法行为无关的;
    (三)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
    (四)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期限已经届满的;
    (五)被临时查封的危险部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已经消除的;
    (六)其他不再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
    解除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二、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会自动解除吗
    1、取保候审到期一般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有哪些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 一、取保候审到期自动解除吗
    1、取保候审到期不会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