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出首付是自己个人财产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8 12: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交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子归登记方。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子属于父母,子女有继承权。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按份共有。
    父母婚后购买除明确赠与一方的外,为夫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由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的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婚后由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的,若出资的父母无明确意思表示说该房归自己的子女单独所有的,则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父母对于子女的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出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钱为自己的子女去购买的,并且父母把房屋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就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