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离婚不要孩子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3-18 14: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夫妻都不要孩子,属于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由一方进行抚养。另外,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当履行抚养义务,同时享有探视权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都不要孩子,属于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由一方进行抚养。另外,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当履行抚养义务,同时享有探视权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法律会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确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