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4-03-18 14: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
    如果属于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由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一、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1、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一方患精神病,经久不愈,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一方患精神病,经久不愈,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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