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私自给本人办社保卡不属于违法行为。
办理社保卡的情况如下:
1、个人办理,个人办理是由个人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银行办理。所以不是本人同意出具身份证无法办理,若是身份证遗失,被挟持等,也是个人未及时办理挂失的个人责任;
2、公司就业单位办理,由就职后公司会由人事统一办理社保,由公司承担相对应的费用存入,就业用工合同里已经包含相应的条款,所以是不犯法的。
社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1、个人缴纳社保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社保卡;
2、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