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朋友前段时间卖了房子收了买房11万定金,现在不想卖房子了,对方要求赔付11万,这样打官司能赢吗

2019-07-06 17:5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 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出卖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已构成违约。可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次,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也就是说您只能选择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承担违约责任两者其一。最终以哪种诉请起诉,要根据案情来选择。最后,胜诉后,如被告拒不执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 1、如合同有无效或者重大误解地方,业主可以请求退还定金;但若装修公司无重大过错或欺诈行为,定金是不予退还的,详细情况应根据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但根据《合同法》规定,约定的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2、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意向金,称为“订金”,只代表一种选择倾向,订金大多可以退;但一旦交了定金,则代表消费者已经选择该企业,作为保证金,一般会成为预付款的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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