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2024-03-18 16: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是:无因管理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无因管理的管理行为仅限于保存、利用、改良等处分行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对于其管理的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 根据法律规定,无因管理,是一种债权,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不可以向受益方主张劳务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人的义务有:
    1、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
    2、管理人通知义务;
    3、管理人报告和交付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第九百八十二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
    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第九百八十三条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