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有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时,当地政府会根据已经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情况和土地利用的情况,再加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做出一个整体的补偿。
《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