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精神病判离婚财产如何判?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8 18: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患有精神病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的,则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院判离婚财产的判决:
    1、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由男女双方均等分割;
    2、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仍归其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3、可以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多分一些财产给过错方;
    4、对于不宜分割适用的财产,可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离婚财产应作以下处理:
    1、一般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
    2、倘若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判决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判决书分割财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