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传票,法院发送离婚双方的一种法律文书,法院告知夫妻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到约定的地点,参加法院的离婚开庭审理程序,传票上面会记载,当事人的姓名,地址,领导的时间,您找个地址,以及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名字和电话,如果你签收了法院传票,开心的时候却不参加,那么,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所以,中涛律师建议,认真对待法院的开庭程序,积极参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