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滨州孩子是爸爸是东北户口,孩子爸爸在济南上班,孩子户口跟我在一起,如果我俩离婚孩子归他户口必须牵过去吗?他想让孩子在济南上学,可以把户口迁到她姑姑那吗?孩子姑姑是济南的

离婚
2019-07-06 19:07: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来说,抚养费给付至孩子成年;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申请收养小孩迁移。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养父母离婚的被收养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未婚的,当事人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
    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