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租人能否设立地役权

租赁合同
2024-03-19 10:12: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承租人不能设定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承租人为不动产使用人,可以设立地役权的人为地役合同中拥有需役地的人,即不动产所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