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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工程预付款比例规定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
2024-03-19 1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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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程预付款的比例是一般是合同约定的10%,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的30日内就要支付预付款的50%,承包人在支付预付款时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剩下工程款的50%,或者也可以按照工程进度款来支付大约25%到75%之间的工程进度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法律分析:拿总金额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你要付的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百分之三十,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百分之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流程: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五)索赔价款结算
    (六)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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