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没有领证,同居67年并且有了子女,彩礼还要退还吗

彩礼
2024-03-19 15: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你是男方还是女方?送了多少彩礼
  • 在下列情况下不用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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