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跨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4-03-19 16: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跨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1、跨省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进行确定。分别是:
    (1)协议离婚的,双方要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跨省办理;
    (2)诉讼离婚的,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可以跨省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 跨省离婚办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后,双方再亲自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最后领取离婚证即可。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审查后,准予离婚的,双方再到任何一方所在地领取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跨省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进行确定。分别是:
    1、协议离婚的,双方要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跨省办理;
    2、诉讼离婚的,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可以跨省办理。
    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