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彩礼钱能不能算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9 16: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彩礼钱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在婚后所得到的彩礼且男女之间无特殊约定的,那么彩礼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在婚前获得,或女方是在婚后获得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彩礼只赠与给女方的,则彩礼钱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时彩礼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且男女之间又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婆家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彩礼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彩礼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仅限于产生在结婚登记前的彩礼。若该彩礼系一方在双方结婚登记后支付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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