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具备的条件: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