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我没有做过。公司不付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4-03-20 00: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资金断流,员工不能胜任某项工作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员工的工龄进行补偿。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龄在6~12个月的员工按照一年计算,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下的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标准按照员工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对于用人单位一直不付薪水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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