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老板不配合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3-20 01: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可自行申请。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结束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残疾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申请工伤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5、用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厂卡、工作卡、证人证词、出入证、罚款单、警告信等;
    6、工伤事故报告;
    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申请中,老板不配合的,员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工伤申请老板不配合,工伤认定后还需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建议及时申请鉴定。老板拒不承担相关费用,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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