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帮朋友公司代持股份两年,但法人是其他人,现在公司外债太多,对我自己和我财产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冻结我的房子、车子。谢谢

2019-07-06 22:3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法人股份冻结期间,无法转让股份。
    2、变更公司法人,不需要同时转让股份,可以变更。
    3、变更公司法人需要: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  通常来说代持股份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风险:
    1、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
    2、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
    3、有的真实出资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的股东权利包括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一系列的 权利实际上都是由代持股人行使。
    4、股份代持形式出现的投资和交易是下策,尤其是在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中,由于增加了证监会等法定监管机构的监督,这样的法律风险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建议投资者除非没有选择,否则不要轻易选择代持股份的形式进行投资。
  • 《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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