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中能否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

抵押担保
2024-03-20 12: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如果是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债权人可以只要求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偿还了债务的债务人在偿还之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这是债权人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只向妻子一个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放弃债权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典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