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股权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3-20 12:30:4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法律依据:《公司法》。
  • 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四十四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 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请问一下,股权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公司企业问题
请问一下,股权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